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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服务规范

更新时间:2017-05-19      浏览:7694次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主要窗口服务规范

(六)急诊科服务规范

 
    1、着装规范、仪表端庄、挂牌上岗。
    2、坚守岗位,保持良好应急状态,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
    3、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与有关科室密切配合,保持急、危重病人抢救工作顺利进行,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4、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危险重症抢救操作程序,做到治疗及时有效,对留察病人按时巡视,严密细心观察输液、给氧及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对病人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主动、有问必答,为病人排忧解难,不闲谈说笑,不接打与抢救治疗无关的手机。
    6、遇重大意外事故或群体事件,应立即向医院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无家属陪的同病人,应及早设法通知病人家属。
    7、抢救药品、物品定期检查补充,仪器设备保持完好状态,保证抢救工作随时开展。
    8、对危重病人应遵循先抢救后付费的原则。
    9、加强急诊留观患者管理,提高需要住院治疗急诊患者的住院率,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72小时(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平均不超过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