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科服务规范
更新时间:2017-05-19 浏览:7429次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主要窗口服务规范
(九)影像科服务规范
1、着装规范、仪表端庄,提前30分钟准时挂牌上岗。
2、在岗在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在接待病人时接打手机或闲谈。
3、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病人咨询,解说清楚检查要求。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拍片“四对”(对姓名、对性别、对片名、对部位),注意申请检查医生的要求,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被检查病人及陪同人员的防护工作。对异性病人进行检查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及时告诉病人取报告时间及地点。报告单字迹端正,签名或印章清晰。
7、严格执行报告的“双核制度”。
8、对使用造影剂等药品或使用有关器械时,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按照规定签署知情同意书。
9、提供24小时急诊检查服务。大型设备检查项目开具检查报告申请单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48小时。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