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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科仪器设备校准检定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2025-05-22      浏览:6986次

  我院需对检验科仪器设备校准检定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检验科仪器设备校准检定(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评审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资质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量校准或检测服务)。

  2.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

  3.近3年承担过至少2个同类项目(附合同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一级或二级);

  (2)机械、电子、仪器仪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服务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一站式检测仪器设备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柜、洁净工作台、离心机、灭菌器、PCR仪、纯水机等实验室通用仪器设备检测。

  2.检测报告要求

  内容要求: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技术要求、实测数据、结论(合格/不合格)、整改建议(如不合格);

  格式要求:加盖CMA标志及校准机构公章,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提交;

  时效性:现场校准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

  3.人员配置

  每台设备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或相关职称;

  人员需遵守医院感染控制及安全规范。

  4.验收标准

  校准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及设备说明书要求;

  不合格设备需提供复检服务直至达标。

  5.售后服务

  提供校准后6个月内免费技术咨询;

  紧急问题响应时间≤2小时。

  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视为已全部知晓本项目的需求及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


  四、评审办法

  4.1本项目采取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4.2谈判程序

  4.2.1本项目要求竞标人进行二次报价。

  4.2.2谈判时由评审专家小组成员与单一参与谈判的竞标人分别进行商务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竞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4.2.3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提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

  4.2.4由评审小组确定成交竞标人并说明成交理由。

  4.3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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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法:网上报名,邮箱214534414@qq.com。


公司联系人
电话邮箱





  七、评审时间、地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516-6166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