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用瓶装氧气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01 浏览:10470次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对医用瓶装氧气供应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379号
3、采购项目联系人:郁婷婷 电话:0516-69850587
二、采购项目
名称:医用瓶装氧气供应服务
三、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医用瓶装氧气定点供应商资格采购,拟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确定医用瓶装氧气定点供应商壹家。
2、主要用途:用于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的医用瓶装氧气供应。
3、技术参数:
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要求,医用瓶装氧气纯度≥99.5%,具有《药品GMP证书》;并必须在交货时提供所交“医用瓶装氧气”的检验单或质量保证书。
四、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6、具有医用瓶装氧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7、具备省级及以上药监局颁发的医用瓶装氧气药品GMP证书或GSP证书;
8、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0、运输医用瓶装氧气的车辆须安装有GPS定位系统。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五、报名与报价
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本公告的有效期内携带资质文件加盖公章到医院药剂科报名,届时由医院通知报名的商家参加商务谈判,公告期结束后不再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所提供资料中产品报价单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相关信息
公示报名时间:2019年 7月 1日至2019年7月5日;
谈判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2:30;
谈判地点: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1号楼4楼会议室。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2019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