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0日(周六)—5月2日(周一)放假,5月3日(周二)起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门诊正常开诊。 自5月1日起,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请相互转告。 祝大家节日愉快! 院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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