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保我院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徐州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于2008年2月21日上午与全院25个科室签定了《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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