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民医院加强医保管理 积极配合做好医保费用结算方式调整
更新时间:2011-04-01 浏览:3835次
3月18日,徐州市召开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的相关会议。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王秘书长主持会议,段雄市长做了重要讲话。会上,孟铁林局长和吴宪局长分别就相关医保结算问题做了说明。要求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准确把握政策调整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医保基金结算方式调整的工作,认真执行政策规定。
东方人民医院作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院领导高度重视医保工作,要求全院职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四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严格把握出、入院标准,不得推诿、拒收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病人,为参保病人提供优质、规范的医疗服务。
医保办 苏曼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