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省卫生厅确认为三级医院
更新时间:2011-05-05 浏览:3918次
近日从省卫生厅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我院被省卫生厅确认为三级医院,这标志着医院创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医疗机构的建设发展,进一步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省卫生厅组织对部分新规划的三级医院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我院达到了三级医院基本标准,被省卫生厅正式确认为三级医院(苏卫医〔2011〕32号),纳入三级医院管理。
我院自开展创建三级医院以来,始终将创建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创建中,院领导班子正确决策,院领导身先士卒做表率,机关职能科室周密组织,科学调度,全院职工深刻认识到创建三级医院的深远意义,把争创三级精神病院作为实现快速发展、率先发展的强大动力,加班加点、埋头苦干。通过强化医疗质量监控,确保了医疗质量和安全;通过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了科教研水平;通过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增强了医院可持续性发展的后劲;通过积极开展诚信优质服务,落实各项惠民措施,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创建三级医院的成功,是医院全体干部职工集体智慧和多年顽强拼搏的成果,也是我院迈上又好又快发展快速通道的新起点;创建三级医院的成功,将极大地鼓舞和激发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不断加强医院自身内涵质量建设,提高医疗技术能力及服务水平,为推动我市精神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李林院长介绍说:创建三级医院的成功,在东方人民医院发展的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医院的发展建设之路还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再接再厉,向“三级甲等精神病院”的目标冲刺,通过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使医院管理、技术、服务以及硬件设施等与三级医院功能和任务相适应,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2011-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