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邳州市、贾汪区、沛县民政部门签署医疗救助协议
更新时间:2011-09-30 浏览:3393次
为解决更多的贫困患者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日前,我院与邳州市、贾汪区、沛县民政部门签署了医疗救助协议。
按照协议规定:救助对象为参加新农合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符合条件的患者在我院住院期间实行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对接。民政局对认定和标识后的五保户和三无人员在我院住院享受新农合基金补偿后,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兜底;对参合的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联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在我院住院的医药费用进行定额救助,出院后补偿。
目前,该政策已全面实施,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门诊、住院补偿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医疗救助现场即时结报和刷卡补偿。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为邳州市、贾汪区、沛县的贫困患者带来了福音,减轻了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的负担。
按照协议规定:救助对象为参加新农合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符合条件的患者在我院住院期间实行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对接。民政局对认定和标识后的五保户和三无人员在我院住院享受新农合基金补偿后,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兜底;对参合的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联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在我院住院的医药费用进行定额救助,出院后补偿。
目前,该政策已全面实施,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门诊、住院补偿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医疗救助现场即时结报和刷卡补偿。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为邳州市、贾汪区、沛县的贫困患者带来了福音,减轻了精神病患者及家庭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