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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签署了《院际业务协作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1-11-24      浏览:2675次
    10月28日,我院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签署《院际业务协作协议书》。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院长李林,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徐一峰等出席了签约会议。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交通大学的附属医院,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该中心,在学科建设和某些学术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根据协议,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将通过无形资产投资和提供技术服务,选派医师到我院开展业务指导,包括会诊与查房、业务培训与讲课、协助开展新技术项目与科研项目等,将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和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促进我院医疗水平和专业队伍整体技术素质的提高,加强医院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