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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有哪些重要任务?

更新时间:2014-05-26      浏览:2004次

医疗机构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有哪些重要任务?

 
    全爱卫发〔2014〕3号,2014年5月15日,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新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包括: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三、市容环境卫生
    四、环境保护
    五、重点场所卫生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当前,徐州市卫生系统要求各医疗机构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一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二是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做好控烟工作;三是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四是认真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五是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的创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