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司法鉴定所完成《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工作
更新时间:2017-03-02 浏览:1282次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2017年由司法部颁布施行的一项针对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的鉴定标准,目前根据《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实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的指导下,为进一步提高我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技能水平。我院先后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内及全国的学习,于近期圆满完成了对全所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的全员培训和考核。《分级》的培训确保了全所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对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分级》标准不断的提升了执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培养适应司法鉴定健康发展需要的专业型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